根据上级文件要求,结合公司实际情况,现将做好公司2015-2016学年国家奖学金及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奖学金及助学金
国家奖学金为每生每年8000元。国家励志奖学金为每生每年5000元。国家助学金分三档,建档立卡员工每生每年4000元,特别困难员工每生每年3500元,一般困难员工为每生每年2500元。
二、评定条件
(一)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
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
②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学校规章制度,无受校纪处分或治安、刑事处罚的记录;
③诚实守信,道德品质优良;
④社会实践、创新能力、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,生活简朴,身心健康;
⑤热爱所学专业,学习勤奋、刻苦,在校期间学习成绩特别优
⑥当年获得学校一等优秀员工奖学金,同时获得校三好员工标兵、优秀员工干部标兵等学校荣誉称号之一者;
⑦当年综合素质测试的素质拓展成绩为优。
(二)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条件
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
②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学校规章制度,无受校纪处分或治安、刑事处罚的记录;
③诚实守信,道德品质优良;热爱所学专业,学习勤奋、刻苦,在校期间学习成绩特别优异;
④积极参加科技活动、文体活动,具有良好的学习、生活习惯,身心健康,生活简朴,不铺张浪费。
⑤符合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中一般困难或者特别困难员工标准。
⑥当年获得学校二等(含二等)以上优秀员工奖学金,同时获得校三好员工、优秀员工干部等学校荣誉称号之一者。
⑦当年综合素质测试的素质拓展成绩为良好(含良好)以上
(三)国家助学金申请条件
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
②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学校规章制度,无受校纪处分或治安、刑事处罚的记录;
③诚实守信,道德品质优良;
④积极参加科技活动、文体活动,具有良好的学习、生活习惯,身心健康,生活简朴,不铺张浪费。
⑤符合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中一般困难或者特别困难员工标准。
三,公示
按照名额分配等额评定出受助人员并进行公示,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,公示无异议后,与10月16日前完成系统录入工作,并将名单上交至资助中心。
国际经济贸易学院
2016年10月8日